【炭黑產業(yè)網】5月27日消息,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fā)布一份民事裁定書,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詔安縣支行提出申請,要求福建省詔安縣的一家汽車輪胎加工廠承擔債務。裁定書顯示,被申請人名下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且資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因此,法院決定將此執(zhí)行案件轉為破產立案審查。
據了解,詔安縣汽車輪胎加工廠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冊資本為25萬元。該廠主要從事舊汽車輪胎的翻新業(yè)務。然而,目前該公司已被吊銷,處于經營異常狀態(tài)。根據法院之前的判決,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7萬元及利息,但被申請人未主動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法院認為,被申請人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符合破產清算的條件。由于被申請人無法償還債務并且沒有足夠的資產,法院決定轉為破產立案審查,以便對該公司進行清算。
破產立案審查將對詔安縣汽車輪胎加工廠的經營狀況和資產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確定其負債情況,并安排破產清算程序。這意味著該公司的債務問題將進一步得到解決,同時也為申請人追回部分債務提供了一種可能性。